13811908860 姜老师 18088082686 王老师
◎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保密条件

为军工单位涉密业务提供咨询、审计、法律、评估、评价、招标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载体制作、设备设施维修、展览展示、物资采购代理、信息系统集成和安全防范工程等服务的法人单位或组织,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条件,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备案。

一、申请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;
2、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》;
3、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。

二、申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认定的企业类型
  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。 

三、申请条件 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;
2、无外商(含港澳台)投资;
3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经营业绩良好;
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
四、申请材料A
1、申请书;
2、企业营业执照正本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复印件);
3、公司章程或职能证明;
4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;
5、涉密项目及证明文件;
6、土地使用证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(复印件);
7、其它有关材料。

五、申请流程
1、书面审查
1.时限: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2.要求:按照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对申请文件及材料进行书面审查,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。
3.材料齐全、符合要求的,受理部门予以受理并向申请单位开具《受理通知书》,在20个工作日内组成现场审查专家组进行现场审查。
4.对于不同意受理的单位,将原因告知申请单位。
2、现场审查
1.时限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.要求:提前5个工作日下发《现场审查通知书》。现场审查专家组按照《现场审查评分标准》对申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单位进行现场审查,并以《现场审查评分标准》各项内容为要求,对申请单位的保密工作情况逐项评分,综合评分后,专家组组长与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。
3.对不符合《现场审查评分标准》未予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,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,申请程序不变。
3、审批
1.时限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
2.要求:国防科工局根据书面审查、现场审查和有关材料,作出是否批准申请单位取得许可资格的决定。
4、告知
1.时限: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2.要求:国防科工局将审查批准的单位列入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》,颁发合格证书。
3.对审查未批准的单位,作出不准予许可决定,向申请单位出具《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书》。